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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良志:足管中心拟注销有啥兴奋的?!

肖良志     06-14 14:19     体坛+原创

  6月13日,在国家体育总局的机关报《中国体育报》上刊登了一则公告,大意就是“足管中心拟向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申请注销”,从13日开始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在90天内向清算组提出报告。

  对于这则消息,有些人惊为天人般的称此为“惊天重磅”消息,兴奋过头了。其实,在足球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国足协从2015年8月17日开始已经“独立”,留在中国足协的人员都已经自动失去“事业编制”。今年2月16日,中编办批复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可以撤销。6月13日的这则公告,只不过是撤销、注销之前的正常程序而已。

  不过,这则公告还是有如下意义:1、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撤编、注销之前,必须提前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总局首先选择的是自己的机关报《中国体育报》;2、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撤编、注销之前,必须要成立债权、债务清算组,这个清算组不仅仅处理债权、债务事宜,还要处理足管中心已经存在以及可能要发生的“官司”;3、清算组处理事务的时间为90天,90天之后处理完相关事宜,则足管中心可以正式注销。如果官司等继续存在,则足管中心依然无法注销。

  众所周知,中国足协、足管中心前财务主管苏小春在2月份、3月份同足管中心打了两场官司,一场是将足管中心告到了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另外一场则是足管中心不服北京市劳动仲裁委的判决,将苏小春告到了北京市东城(南区)法院。两场官司,足管中心都输了。

  2月份,中国足协高层曾经对新华社表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已经撤销,不过,3月份足管中心又以“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的名义将苏小春告到了法院。不熟悉规定和程序的人,看到上述这些事件,肯定非常糊涂。

  实际上,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到现在一直没有撤销,而且90天之后才可能撤销和注销:1、我在2月份和3月份的时候,已经在体坛+把撤销的问题说清楚,当时明确告诉大家,如果撤销,就要在媒体上公告,同时成立清算组,90天内进行债权、债务清算;2、在体坛+的文章中,我明确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中心里依然有足管中心的资料,法人是张剑,证明足协领导在2月份所说的撤销并非实际意义上的撤销;3、3月份,足管中心以“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的名义将苏小春告到法院,充分证明足管中心并没有撤销。

  显然,中国足协高层在2月份所说的撤销,是中编办同意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撤销,而不是直接撤销。

  中国足协脱钩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将要注销,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此事的本身,关键还是看脱钩之后的中国足协是否比此前做得更好:1、是否真正做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2、是否真正建立起适合中国足球发展的“足球系统”;3、是否真正能够改变中国足球一穷二白的面貌;4、是否真正能够落实《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的设计;5、是否真正能够让中国足球走向一条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