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全媒体驻意大利记者 王勤伯
笔者按:这个系列文章,并不是讨论国外足球的先进经验,而是讨论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给今天造成的困境。如果我们不能对自己的职业足球进行较好的审视和整理,必定会换着方式走进不同的死胡同。
这个系列文章的目的不是参加各种骂战,不煽风点火也不为任何人打圆场,更多是讨论一些概念性的问题。职业足球的背景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如果概念都无法做到清晰,那么肯定是搞不好职业足球的。
今天我们要聊的是足协应该做什么这个话题。
(1)
老同事马德兴不久前发表了文章《中国职业足球发展离不开政府》,讨论“为中国足球,政府应该做什么”。
这个话题过于庞大,范围不是本文能够触及,我在这里仅局限于讨论“中国足协应该做什么?”
中国足球因为必须包含“中国”二字,所以格外牵动人心,哪怕是被中国队战绩伤透心的人,也无法做到漠不关心。
最近30年间,关于中国足球的叙事和话题结构在发生改变。
30年前,人们更多相信国家重视和资本投入的双管齐下可以改变中国足球,如果没有搞上去,一定是重视和投入不够。
30年后,人们的质疑更多,因为中国无论在国家力量还是资本实力两方面都不缺乏,甚至在全世界都是顶尖的,偏偏中国足球如此拖后腿,甚至和30年前相比还有后退之处。
我在此前很多篇文章里已经有过论证,决定足球开展水平的,国家介入和资本力量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是社会的参与度和组织水平。
中国足球改革,毫无疑问首先涉及足协的功能转变。之前的足协改革有不少系统内官员的算盘,既要背靠国家保证权力,又要深入市场确保利益。这样玩在某一些垄断经济领域或许能成立,但在必须以社会化为依托的足球运动里,是绝对会失败的。
陈戌源成为第一个出自体育体系之外的足协主席,这个决定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在欧洲很多足球强国,足协主席都不是足球或者体育系统出身,往往是企业家、律师,等等。足球作为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仅仅是“懂球”远远不够。
但陈戌源的足协到底应该做什么?如果我们去中国球迷里做调查,估计1亿人有1亿种说法。
但这就是足球的本质,必须有一种合理有效的机制让拥有1亿种说法的1亿人参与进来。
再看像上面提到的同事马德兴的文章,里面涉及的内容估计通篇读下来大多数人都不想再吃蛋炒饭了。这也是另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足球需要去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就算陈戌源和刘奕像马德兴一样懂,做起事来一定也会焦头烂额,说到头,足协又是个多大的机构?如何让这样的机构实现足球这样浩大的社会工程?
(2)
这里我有必要插入一段老故事。我在之前《足球周刊》专栏中或者别处提到过。故事再讲出来,肯定会导致谢亚龙又被球迷骂一次,这不是我所愿。主要原因是,老故事里说的问题,一直都存在。
2005年,皇马访华。我很偶然地在晚宴上被安排坐到中国足协主席谢亚龙和皇马前球星、经理布特拉格诺中间,为他们担任翻译。
期间布特拉格诺离席,我和谢亚龙聊了几句。如果没记错,当时联赛里有几个俱乐部老板闹得很厉害。
我对他说,你有没有觉得这样其实很累?联赛里出点事儿,下面就来找足协要态度,你怎么个态度也都很难处。但在欧洲国家的联赛和足协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一切都在规章制度范围之内,出现了错误,有体育检察官和体育法官,出现了争议,有仲裁,一切都只是法律问题,依法办事就行了。所以我认为中国足协转变功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只有一切有法可依,才能让整个赛事走上正轨。
谢亚龙一边听一边点头,这符合我在短短的接触里对他的印象,很谦和。
这时候他去接了一个电话。过了好一阵他回来了,很直接地问我,“你是会很多语言,对吗?”
这个问题也立即改变了我对他的印象。我猜测他对我跨越翻译身份的建议感到了些许刺激,在离席的期间找人打听了我是谁。
但我真的不喜欢这样,如果你好奇我是谁,可以直接问我。所以后来即使再有机会,我再也不和他谈及此类话题。
时至今日,我一直相信,如果谢亚龙听懂了我的话,他会成为中国足球的大功臣。但这就是历史和缘分。
(3)
没有法制,就不会有社会力量,无论国家和资本多强大,社会都会是弱小的,那么足球也就无依无靠。
后来在《体坛周报》的采访报道中,我也时常提及这个话题,有一次还请意大利体育律师佩特里卡讲述了卡塔尔的经验,如何在规范性方面快速实现进步。
今天我们看到的很多与中国足球有关的闹剧和问题,基本都不离开上面的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是既有的法律法规存在太多漏洞。
在我看来,中国足协这些年所采取的各种措施,都是“政令”性质,而不是推出新规,或者完善规则。
如上文所说,足球是一个浩大的社会工程,因此涉及足球的法规绝对不是仅仅足协的一个法务部门或者随随便便委托给一个律所就能搞定和完善的。
例如足球俱乐部本身的属性,足球运动员作为雇员的身份定义,这些都缺乏足够细致、清晰的规定,以至于在江苏队已经停止运营的情况下,球员却不能立即获得自由身,或者有俱乐部试图改变股权赖掉欠薪。
同时,联赛中的争议解决,仍然视足协态度为令旗,缺乏有效、透明的争议解决和仲裁机制。
当我听说中超球队注册需要球员签字无欠薪时,真的感到目瞪口呆。这样其实是规则给了球队一个方便,即使没付钱,也可以设法说服球员签字说已经得到钱了。
今天的中国是全世界电子支付最发达的国家,俱乐部应该把付薪记录、代缴个税记录连同球员确认收款单直接定期呈交给(足协或联赛)审核机构才对。让球员在一张表格上签字就算发过钱了,怎么就像一夜回到原始社会?
恰恰是代缴个税问题引发了江苏队外教的巨大反馈,因为他们得到的钱没有缴纳个税,从中国运不回老家。这里又是一个规则漏洞。在欧洲,如果你不代缴个税,你的俱乐部早就被罚了,哪还用等到自己宣布停业的时候。
(4)
当我们回看江苏队解散这个悲剧,不得不说存在一系列的监管漏洞。
监管不等于说足协作为协调机构高高骑在投资人头上,而是拥有一整套合理的监管流程,这其实就是一种社会契约精神。特殊领域的监管甚至是可以外包给第三方机构的,例如财会财税方面。
包括媒体在整个事情中扮演的角色,也是规则严重空白的结果。
例如江苏当地媒体的沉默,例如一些记者出于利益关系的掩盖和洗白,这里涉及到中国足球和新闻行业之间的关系。足协甚至有一个马德兴也在内的新闻委员会,但是对中国足球的形象问题其实是不闻不顾的,无所谓各企业“品牌部”对新闻工作的严重侵犯。
谁能告诉我,如果一个记者因为客观报道惹恼了一个俱乐部,谁来保护他?去哪里提交仲裁?如果俱乐部滥用权力会被怎样警告或者处罚?
卡佩罗曾经取笑过中国记者,他说在江苏苏宁执教的时候,每次新闻发布会只有3个记者,只会重复3个永远一样的问题。卡佩罗认为这是中国记者不够热爱足球,你们觉得是这样吗?
(5)
陈戌源当然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引进高价外援的调节费,这个钱足协开不出发票,所以成为了一笔烂尾款。
这里考验的就是陈戌源接下来到底以怎样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如果他觉得自己和刘奕都很聪明懂行,能找到各种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那么我们有理由为中国足协感到绝对的悲观。因为今天的足球不仅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更是一项越来越庞大的社会工作,就算台上的2个人再聪明能干,也应对不了足球世界里永远不会停息的变化和问题。成立职业联盟,也可能只是流于形式,或者彻底把足球交给资本玩完。
而如果陈戌源能够从调节费烂尾这个事情里得到启发,明白中国足球必须确立有效可行的规则,必须更丰富规则,那么他需要从各方面征集法律专家,包括《公司法》、《民法》、《劳动法》、新闻法规等等领域,甚至聘用外籍体育法规专家提供顾问,对俱乐部的实体资格、职业球员身份、劳资关系、转会机制、俱乐部公共性和透明性(包括和媒体的关系)等环节进行研究,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同时,在足协和职业联盟成立足够有效的争议解决和仲裁机制,彻底让“足协态度”作古。
回到我们文首提到的足球和国家、资本、社会的关系,再说一遍作为结尾:
足球运动的发展对社会有着强大依赖,如何才能让社会为足球运动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支持与推动力?
法制。